女主播跳槽,平台起诉要求支付50万元违约金
2020-12-17 12:01:05
来源:法制周报 | 编辑:李林俊 | 作者:曾雨田 | 点击量:16427
女主播跳槽,平台起诉要求支付50万元违约金
法制周报讯(记者 曾雨田 通讯员 黄政)近年来,网络直播、短视频等行业兴起。其高收入、低门槛的特点吸引了大量年轻人们参与,却让人忽略了其中的风险。近日,桃源县人民法院陬溪法庭审理了一起合同纠纷案,某文化娱乐有限公司诉请法院判令钟某向其支付违约金50万元。
钟某父亲患有严重疾病常年卧床,母亲是残疾人,生活的重担早早地就压在了这个女孩身上。为了贴补家用,钟某选择了收入颇丰的直播行业,并与某文化娱乐有限公司签约。该公司为钟某提供了直播所需的相关设备以及宣传推广、媒体造势等服务,但要求钟某必须在指定的直播平台进行表演,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
之后,该公司却拖欠钟某工资。为了解决温饱问题,无奈之下,钟某私自跳槽到其他直播平台进行直播。令钟某没有想到的是,自己很快就被公司起诉。面对天文数字般的违约金,钟某才想到自己当初进入公司前签订的那份合同。
该案开庭审理时,承办法官了解到钟某的家庭情况确实困难,公司也存在拖欠工资等违约情况,通过与双方多次沟通,最终达成了调解,钟某赔偿公司7万元违约金。
【法官提醒】门槛低、从业人员的素质良莠不齐是网络主播的现状,有些主播在签约时,连合约对自身的限制程度都无法理解,只看到直播所能带来的高额收入,没注意到高额收入背后的责任与义务。
当前经纪公司或直播平台与主播签订的合同通常都会约定独家直播条款,约定高额的违约金,避免平台所付出的推广、资源化为泡影。
因此,主播在签约公司时应当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一方面可以商定更为平等的合同条款,另一方面也可以帮助主播理解合同条款对自身的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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